政府信息公开

省供销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省供销社理事会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省供销社理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48号,邮编:110031,电话:024-86843211,传真:024-8684549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社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00多条,通过报送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工作信息9条。按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工作阶段性推进情况及第三方评估体系中规定的各项公开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非秘文件;落实主动送交文件制度;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增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利用“会议信息”栏目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的业务工作会议情况;改进“意见征集”栏目,发挥栏目作用,为重大事项决策发挥参考作用。

  (二)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组织落实。年初,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处室,力求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为稳步推进综合改革提供支撑。

  (三)积极开展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在机关内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能更自觉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17年,我社对政务网站进行了功能板块调整,梳理和增加了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切实推进了管理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起到宣传供销文化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供销社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等公开工作,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在省供销社网站设立网上办事及意见征集栏目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在省供销社门户网站公开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1条。对通过各种途径收到群众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均进行了答复和处理。截至目前,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3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省供销社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强工作规程的完善,认真梳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限及时上报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办单位: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承办: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黄河南大街48号  电话:024-86843211  邮箱:lncoop@163.com

辽ICP备19000500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69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