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供销社将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开局好、起步稳的基础上,接续奋斗,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供销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三届全会精神,贯穿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紧紧围绕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巩固发展成果,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及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吃透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目标考核,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深化综合改革、强化为农服务的各项工作中。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狠抓工作落实。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供销社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4.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把控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坚决破除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6.始终坚持从严治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做到“三个必须”;从严加强社有企业监管,强化审计监督,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坚持做到“五个不准”。
7.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建立对企业监事会的指导机制,落实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效能。
8.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多措并举加强供销社干部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储备,充分激发干部人才创新活力。持续推进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分层分类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活动。
三、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和活力
9.扎实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认真组织落实省供销社、省农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督导各试点地区供销社完善工作方案,探索多种形式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努力形成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发展态势。
10.加快提升联合社治理能力。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指导各市供销社履行属地化管理职责,协调地方党委支持,帮助县级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配齐领导班子。
11.密切层级联系。进一步完善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制度,密切省市县三级联系,确保全系统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1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电商服务站改造、村社共建等方式,升级改造薄弱社,逐步消除“三无”社,推进村级供销社建设,加快将基层社打造成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一站式服务。
13.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络,围绕综合改革新成果新亮点,分时、分段、分主题持续发声,讲好供销社故事,擦亮供销社金字招牌。
四、优化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为农服务新格局
14.深耕农资供应主业。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切实承担好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做精做优农资服务,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引导系统农资企业助力绿色农业发展。
15.大力开展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辽宁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大县域和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巩固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在为小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托管、测土配方施肥、机具租赁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16.加快补齐再生资源业务板块短板弱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打造以社有企业为引领、城乡回收站点为基础的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拉长再生资源行业产业链,形成供销社为农服务新优势。
五、提升流通水平,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17.提高农产品流通配送水平。着力开展供销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和区域冷链物流园建设,构建快捷、高效、低成本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
18.深入推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完备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高效顺畅、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19.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继续加强社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建设,推进农产品“四进”工程,强化联合合作,积极举办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大力推介辽宁名优农产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深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
20.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障城乡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21.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统筹区域特色和品牌基础,积极承担涉农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注册和管理运营任务,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品牌认证,推进品牌整合,强化品牌集聚,集中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具有辽宁地方特色的供销农产品品牌。
六、创新管理机制,推动社有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22.引导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指导社有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运用现代流通的理念、方式、手段和要素,创新传统流通业态,着力推动社有企业主营业务向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延伸拓展。
23.推动社有企业为基层社赋能。重心下沉,渠道下沉,服务下沉,带动基层社盘活闲置资产,充实经营内容,提升服务功能。
24.推动社有企业资源整合。推进不同层级联合社所属企业以共同投资、互相持股、业务合作等方式开展跨区域横向联合合作,在农资、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行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壮大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规模和实力。
25.确保系统经济平稳运行。强化对系统经济运行指导,加强对重点业务板块、重点地区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开展精准调度,保持主要经济指标平稳。
七、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26.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部署,按照属地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27.抓好安全生产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加强系统内重点经营领域、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压实责任,有序防范安全事故。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值班值守、信访保卫等工作。